企业重组打击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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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组大即是美?
◎  谢九 2005-09-27

“国资委正在加快培育80~100家大型央企,通过并购重组,原来的196家央企完全有可能减至30~50家。”在8月底举办“2005第三届中国企业并购与融资论坛”上,国资委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表示。更让众多央企紧张的还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不久前的公开表态,央企如果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就要进行重组。
据悉,国资委已对石油石化、冶金、机械装备、汽车、电信、煤炭等21个业务板块中央企业的结构调整制定了指导意见,目前在做最后的修改。在声势浩大的重组浪潮中,100多家规模不一的央企将何去何从?
做大与做强
两年前国资委刚刚成立之初,曾经对外公布其大致“家底”——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为196家,国有资产总量为6.9万亿元。做大做强旗下的央企,成为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工作重点。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经在不同的场合公开表示,“国资委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80~100家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中央企业的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中央企业主业集中”。
在经过两年时间重组之后,国资委旗下的央企从196家变为169家,其中不乏大型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比如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的合并,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并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还有规模高达千亿元的央企房地产重组……
通过减少企业数量来做大企业是一条捷径,但是以这种方式做大的企业能否做强,则成为考验国资委的话题。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的联席董事刘红哿认为,在竞争性领域,大型中央国企的优化重组应当通过重组理顺产业链条,重构业务模式并且提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才能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否则单纯的规模扩大,难以达到国企管理部门的初衷,在这个意义上,恐怕今年以来的几桩国企重组案例并不能称得上成功,比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合并长城集团,以及鞍钢和本钢的合并。
还有业内专家指出,国资委希望将央企做大做强的愿望固然是很好,但是国资委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从法律意义上讲,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不是企业的大小。大企业未必具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而一些小企业往往更有竞争优势,以企业规模的大小来进行重组的方式有待商榷。
如果不是依靠政策性垄断,国内的一些大型企业在国际上并不具备太强的竞争力。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曾指出,“中央企业能耗比国际水平高出40%。企业技术投入少,普遍缺乏拥有自主权的技术和产品,中央企业科技支出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为1%,远远低于国际先进企业的水平。从规模实力上看,中央企业也有很大差距,位列2004年度世界500强第二位的BP公司年营业额达到2325.7亿美元,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中石油年营业额为563.8亿美元,不到BP公司的1/4”。国资委也一再强调央企要做强之后再做大,能否实现这一宏愿,一切还是未知数。
市场和行政手段的平衡
今年9月7日,国资委下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给出规范性意见。对于国资委应该如何主导央企的重组,市场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认为国资委应该多进行市场化操作,少一些行政性重组。
尽管屡屡被外界指责行政色彩浓重,但国资委一直特别强调重组过程中“企业自愿”原则,李荣融就多次指出,“重组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建立董事会以后,由董事会来具体操作”。从并购重组的理论上来看,行政性手段并无可取之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如教科书所说的那样简单,前一段时间在房地产界引发震动的央企房地产重组就是一例。
去年6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通报称,为贯彻“主辅分离、精干主业”的要求,国资委决定整合中央企业的房地产资源,拟寻求重组合作方并准备将房地产业作为非主业剥离的有关中央企业,可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等5家企业联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研究有关重组问题。该次高达1800亿元的重组计划,立即在业内引发一场大震动。而为了淡化重组的行政色彩,国资委特意强调了“自愿协商”,国资委只是居中协调。
此次央企的房地产资源大重组看上去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因为很多央企都在前几年进入房地产行业做短线淘金,在“主辅分离”的政策之下,需要重新专注主业,旗下的房地产资源正好需要新的买家,如果央企之间能够顺利进行重组,无疑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但是事情的进展并不如想象般顺利,在国资委指定的5家幸运企业当中,只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中房集团)对重组活动最为热心,今年1月29日,华能集团就将旗下价值16亿元的华能房地产总公司无偿划转给中房集团。除了中房集团,其余4家公司鲜有重组之举,因为是“自愿协商”的原则,很多企业旗下的房地产资产良莠不齐,优质资产不愿意出手,不良资产对方又不愿意接受,如此以至僵局。中房集团一位人士表示,如果这次央企的房地产资源整合缺乏行政力量的推动,难度将会相当大,很有可能陷入一场持久战。
究竟应该如何在市场化操作和行政推动之间平衡,市场对此一直争论不休,除了学术上的分歧,当中也夹杂了各方的利益之争。
新一轮垄断的开始?
仅仅在几年之前,为了打破过度垄断局面,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进行了大规模拆分。而随着央企的重组步伐逐渐加快,一个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央企的重组,是否会在某些行业重新形成垄断?电信、石油等行业即使在拆分之后,现在仍然处于高度垄断地位,如果现在169家央企最终重组为30~50家,还会出现多少个类似电信、石油的垄断行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央企的重组是否会对市场形成垄断,这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会有主管反垄断的部门对企业的重组并购进行审查,看是否构成了垄断,比如美国有司法部、交易委员会(FTC),但是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反垄断审查。
张文魁表示,因为我们国家既没有《反垄断法》,也没有专门的反垄断部门,这就需要国资委自身对重组行为进行认真谨慎的评估,判断一个交易行为是否形成了垄断,主要是看企业重组之后的市场占有率,比如前段时间市场盛传的一汽和二汽合并,要判断这项交易是否形成了垄断,看看两家企业合并后的市场占有率就知道了,“《反垄断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中国确实需要尽早出台这样一部法律。”张文魁表示。
在169家央企重组为30~50家之前,央企在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已经高度集中。8月19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了2004年央企的经营业绩考核,同时也对2005年上半年央企的经营情况做了介绍。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央企的整体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实现销售收入31190亿元,同比增长24.6%,实现利润2988.1亿元,同比增长29.1%。应该说这是一份不错的答卷,但是同时应该看到,这些利润大部分都是由一些资源垄断性企业贡献的,其中66%来自中石油、中国移动、中石化、中国电信、中海油、宝钢、中远集团等7家垄断性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石化企业上半年实现利润1156.6亿元,增长36.8%,仅仅三大石油公司的利润就占全部央企利润的38.7%。上半年神华集团和中煤集团生产原煤10714.8万吨,同比增长26.6%,实现利润143.2亿元,同比增加75.1亿元,增长110.3%。三大水运企业实现利润178.3亿元,增长47.6%。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中央通信企业上半年完成销售收入净额2943.3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674.5亿元,增长14.9%。
在旧的垄断地位还没有得到彻底破除的情况下,央企重组是否又将带来新一轮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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