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之套与中国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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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之套与中国之套

(2010-04-09 04:01:53)转载 标签:

杂谈

睢宁之套与中国之套

易中天

 

一,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

 

实话实说,读完江苏省睢宁县主要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谈话,我的第一反应是哭笑不得。这位县委书记和他的征信办主任,实在是太可爱了!他们坦诚,他们敬业,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情,对自己施政充满信心,对自己的想法也毫无掩饰。这倒是很像徐州人的性格,有情有义,直来直去。很可贵,也很难得。

然而恕我直言,他们那些理念,却很少有站得住脚的。大多数,只能叫做“似是而非”。比如他们说,应该在道德与法之间加一个“垫片”,让它们“无缝对接”。这个“垫片”,就是政府的行政手段。这话初听起来,确实“既形象又生动”,让人“耳目一新”,很有“创意”。但正如盛大林先生所言,道德与法之间,原本就是“无缝”的。法律管不着的,必然归道德来管,根本就不存在“对接”的问题,又哪里需要什么“垫片”?就算要有,用行政手段来做,你不觉得这“垫片”大了一点,也太生硬了吗?

这样的“创造性理念”还有不少,比如“既要强调民权,又要强调民责”。这事我在《南方都市报》上已经说了,世界上只有“官责”,没有“民责”,因为“政权民授”而“民权法予”。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公民的权利却不是政府授予的。所以,官有责而民有权。人民有权问责政府,政府却只能服务人民。如果“官问民责”,岂非“主仆颠倒”?

还有那个“让官员们‘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也很成问题。毛主席是说过诸如此类的话,但那是对付敌人的。难道睢宁的官员,是“日本鬼子”?当然我相信,书记同志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们也不能抓住这只言片语就无限上纲,搞“文字狱”。不过我还是想问,这句话“玩笑话”的背后,难道就真没有“群众运动”和“人民专政”的思维定势?

看来,睢宁当局,可谓“满腔热血,一脑袋浆糊”。

所以,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不是政治教育,也不是道德教育,是常识教育。比如未经同意和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公民个人信息,就是常识。睢宁县委书记不无委屈地说,你不能因为我不艺术,就全盘否定这件事。其实,问题哪里只是“艺术不艺术”,恐怕已经是“侵权不侵权”甚至“违宪不违宪”了。这个时候,你就是再委屈,怕也是没用的。

 

二,道德沙尘暴,应该谁来管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对睢宁县领导寄予最大的同情。

同情来自对现实的关注。一个不能不让人忧虑的事实是:“道德沙尘暴”已经越刮越凶了。这一点,恐怕大多数国民都会有切肤之痛。因为即便你没有喝过毒奶粉,也难免要吃到地沟油的。于是,一种呼声就会越来越强烈:这事该有人管管了!

这并没有错,问题是谁来管?

在一些人看来,当然得由管得住的人来。像我这样只会写写文章的,屁用都没有。不要说我,就算孔夫子活转过来,也没用!为什么?因为没有实实在在的制约力量,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里刹得住车?那么,当今之世,谁最有力量?政府。这是目前中国最强有力的。难怪睢宁县委书记会很有底气地说:如果公权力都靠不住,NGO靠得住吗?

然而书记同志也许没有想到,政府出手治理“道德沙尘暴”,可能会奏效于一时,甚至会迅速奏效(我从不怀疑中国政府的能力)。但从长远看,却是不折不扣的“饮鸩止渴”。

道理也很简单:道德不是法。因此,道德一定是在“法外”的。也因此,如果政府来管道德,必定“法外施法”、“法外行政”。这就必定导致政府“捞过界”,也必定导致公权力的无限扩张。无限扩张以后,又怎么样呢?道德沙尘暴,就会变成“权力沙尘暴”。公民的合法权利,就难免会受到伤害,因为政府的权力已经不受限制了。

或许有人会说,为了治理这铺天盖地的“道德沙尘暴”,我们采取“权宜之计”,先让政府的权力“有限扩张”。等到道德环境治理好了,再让它缩回去,不行吗?

抱歉,不行。第一,什么叫“有限”?边界又在哪里?第二,请神容易送神难。权力既然越过了法律的边界,它还缩得回去吗?更重要的是,第三,政府的权力一旦越界,就必定在治理道德环境的同时破坏这环境。因为道德的堕落,恰恰源于权力的泛滥。没有“真天子”,就没有“土皇帝”;没有“宫中龙”,就没有“地头蛇”。黑恶势力也好,硬闯红灯也好,本质上也是强权政治、特权思想。只不过,是“山寨版”的。

所以,道德这事,政府管不得。

 

三,睢宁之套,即中国之套

 

政府管不得的,公民也管不着。因为如果政府都没有权力管,公民作为个人,又哪有这个权力呢?公民能够做的,是管好自己。别人的事,他顶多只能批评,其实是没法管的。孔夫子,不是连他自己的两个学生宰予和冉有,都没能管了吗?

能管的,只有社会,也应该是社会。事实上,我们之所以要有道德,就因为只有组成社会,人类才能生存。为了保证社会稳定,个人安全,人类发明了道德。道德是社会成员的约定俗成,也是社会关系的维系纽带。所以,即便将来国家消亡了,法律没有了,道德也仍将存在。何况,社会恰恰是介于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第三者”。政府管不得,公民也管不着的,正该社会来管。社会管道德,名正言顺,理所当然。

可惜,我们缺乏这个传统。或者说,这个传统很弱。秦汉以后,中国社会的结构,是高高在上的皇帝,统治着一盘散沙的草民。处于二者之间,并把他们联系起来的,是官府和衙门。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事,其实一直是官员在管的。所以,政府管道德,在中国有“群众基础”。公民自律,社会自治,则少有人说,少有人知,也缺乏配套的机构和制度。睢宁县委书记说“西方的自律和自治,在中国50年也做不到”,恐怕也是“话糙理不糙”,因为我们确实缺少“市民社会”这个中间层次。

现在麻烦了。政府管不得,公民管不着,社会管不了,我们走进了死胡同。

这当然不是睢宁一县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的问题,睢宁不过是中国的缩影。所以,睢宁的困惑,就是我们的困惑;帮睢宁解套,就是帮中国解套。

怎么解?只能加强“市民社会”的建设。市民社会来自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讲究“公买公卖”。这就是“公平原则”。讲公平,首先得平等。这就是“平等原则”。既平等,又公平,生意就做得下去。而且,要想长期做下去,你就一要“守约”,二要“守信”。两个都不守,没人跟你玩。这就又产生了“契约原则”和“诚信原则”。体现“契约原则”的,就是法律;体现“诚信原则”的,就是道德。显然,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就是“解套之手”。当然,得是货真价实的。

幸运的是,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市场经济。要建设的,就是市民社会了。这当然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必须有耐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不是一点事情都没有。政府要做的,一是保护,二是服务。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有缺陷的,市民社会更是很脆弱的,很需要政府的“保驾护航”。在这方面,睢宁能不能带个头呢?

是所望焉。

 

本文刊载于2010年4月9日《南方周末》第29版,责任编辑史哲,发表时有删节,这里是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