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锅如何抗干扰 - 星友提问区 - 卫星电视--17kws卫星电视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16:52:36
一位律师对“装锅”的法律研究(转帖)GD总局这次太过分了,本来我是不想发这个贴的,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叫你不知道啥叫民愤!从今天起,大家就大胆的用锅吧。只要按照我给的方法,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条件下,GD局的那帮饭桶是奈何不了咱的。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GD总局其实没啥权力,还张牙舞爪,虚张声势。成天封杀这样,封杀那样,还推广什么机顶盒。既然GD总局反对百姓支持的,那我们也反对GD总局支持的。如今GD总局最怕大家用锅。全国人民都看卫星节目了,那它还能封杀个p啊!还推广个p啊!只有倒闭了。
如今处罚个人使用锅,惟一的依据就是17年前某总*理签署的短短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129号令)。其中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这只是一条规定,不是法律,无相关法律支撑,甚至和宪法相抵触,显得效力极低。正因该规定档次较低,所以我们的对策也就比较多。
二、锅装不装?
对策一:芝麻芝麻不开门
装了天线,GD局的人找上门来了怎么办?不开门呗。虽然法规赋予它有没收锅的权利,但没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赋予GD局进入公民住宅的权利。即GD局的执法人员在未经我们的同意下就进入我们的住宅,即可视为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所以放心大胆的在家安装天线吧。它敢私闯民宅?
对策二:不小心让他们进门了?没关系。让我们再研究一下那条规定吧。注意前提“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你的锅是在两年前安装的,且GD局两年内没来找过你,那它就不能就“安装”这一行为来处罚你。同样的,如果你两年内没有“使用”过锅,那它也不能就“使用”这一行为来处罚你。。别走开,还有喔。你有没有注意到前提中的“和”字?oh yeah,“和^_^谐”的和字,在这里表示连词的意思,太好了。这说明要同时满足“安装”和“使用”这两种行为,GD局才有可能对你来次处罚。如果你只安装没使用?如果你只使用没安装?那他处罚谁去?也许有人要问:安装的人是我,使用的人是我,使用不到两年时间的人,是我是我还是我。那该怎么办呢?凉拌呗。让他们举证去吧。天啊,在你极不配合的情况下,要证明安装的人是你,使用的人是你,使用不到两年时间的人,是你是你还是你,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病)啊。
对策三:谁家小孩不爱看电视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如是说。“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处以罚款”是行政处罚,俺如是说。“谁家小孩不爱看电视?以后咱加以管教就是了。反正俺是从来没用过什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俺家小孩会用,可俺不会。” 转自17kws卫星电视社区 原贴链接:http://www.17kws.com/thread-6203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