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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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1: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何雨欣)随着房价狂飙猛进,对房地产是否应该征收高额税的话题热起来了。虽然至今争议双方各持己见、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显而易见,那就是在中央强调加强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大背景下,税收杠杆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关乎经济全局,房价高低更关乎百姓利益。因此,房地产调控应该迅速找到有效抓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

  税收杠杆不仅是国际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经验,而且在我国以往对房地产的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外很多国家,物业税的实施有效抑制了炒房,并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来源;在我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调整,已经作为信号在引导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合理利用税收杠杆的确可以在房地产调控中收到良好效果。

  让税收杠杆在房地产调控中发挥更大作用,首先应该统筹好与房地产相关的各个税种。目前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几十项之多。如何公平税负,合理设计税制,如何相机决断,适时调整税收,都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完善。

  让税收杠杆在房地产调控中发挥更大作用,应该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我国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大部分税种都在流通环节,保有环节的税种缺失。应该逐步完善出台物业税的技术条件,有步骤地出台物业税。

  让税收杠杆在房地产调控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应该在征管环节严格执法。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也成为税收案件多发行业,一些房地产企业隐匿预售收入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应该不断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各个环节的控管与税务稽查。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完善房产税。可以预见,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杠杆将在今后更多地应用到房地产调控中,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房价回归合理创造条件。